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产品侵权责任的承担中,最重要的是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问题。在产品侵权责任中,第一位的责任主体就是生产者和销售者;运输者和仓储者的责任造成损害的产品存在的缺陷,有时候也可能是由运输者或者仓储者的行为造成的;原、辅材料提供者和零、部件提供者的责任在产品侵权责任中,有时候产品的缺陷是由于原、辅材料或者零、部件的提供者的原因造成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责任法》 第二十九条 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三十条 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第三十一条 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第三十二条 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