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 |
释义 | 1.柜台办理资料 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到本市任一公积金管理部审核提取。 2.电子渠道办理步骤 (1).微信 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我要办理-我要提取-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核对并确认提取金额-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及业务办理密码-确认-受理成功。 (2).APP 登录天津公积金APP-提取-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显示提取明细-核对-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及业务办理密码-确认提取-受理成功。 (3).个人网厅 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个人网厅-提取-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查看提取明细-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及业务办理密码-确认提取-受理成功。 一.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被纳入天津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天津、非天津户口职工离开天津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在天津这些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全款购房一次性提取、按揭贷款购房一次性提取、按揭贷款还贷提取、个人账户封存满 1.按揭贷款还贷提取条件 ①已办理按揭贷款还贷提取登记且已签订按揭贷款联网协议 ②已偿还按揭贷款本息但尚未提取且有可提取额度 ③夫妻双方当前无公积金贷款逾期记录5、按揭贷款未结清 2. 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条件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夫妻双方未负有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或夫妻双方有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但当前账户余额小于最近1期月还款额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3.离退休提取条件 职工离休、退休,且夫妻名下(在本市)无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或夫妻双方有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但当前账户余额小于公积金部分最近1期月还款额,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4.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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