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两个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且不改正,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包括可以立即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押金,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单位未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支付。 法律分析 一、可以签两个劳动合同吗 1、可以签两个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入职两年没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1、首先,可以确定的是,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您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上班第二个月以后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并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离职后,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押金,同时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保等。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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