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 |
释义 | 律师解答: 劳动者失业后,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可以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超过5年以上的,每超过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 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 重新就业的; (二) 应征服兵役的; (三) 移居境外的; (四)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 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 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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