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医保缴纳比例 |
释义 | 深圳市职工医保缴纳比例为月工资的8%,其中企业缴纳6%,个人缴纳2%。 深圳市职工医保缴纳比例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深圳市实际情况确定的。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当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6%,而职工本人需要缴纳的比例是月工资的2%。也就是说,深圳市职工医保的统一缴费比例为月工资的8%。职工缴费和企业代扣时间上是一致的,即在每月工资发放前,企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相应的职工医保费用,并将企业和职工两份缴费款项一并缴纳至深圳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职工缴纳的医保费用,应当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制度。职工的个人账户在不同的医疗机构间可相互转移、合并、继承和使用,从而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医保结算。此外,对于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其个人账户余额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取。 深圳市实行医保缴纳的参保对象是哪些人群?是否包括无业人员?深圳市医保缴纳范围适用于符合以下情况的人员:1.在深圳市境内用人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及其雇工;2.接受深圳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从事海上作业的船员和港口从业人员;4.被列入深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范围。需要注意的是,无业人员不属于上述范畴内的任何一类,在没有自行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情况下,无法享受深圳市医保的相关政策。 深圳市职工医保缴纳比例为月工资的8%,其中企业负责缴纳6%,个人需缴纳2%。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职工的个人医保账户应当实行一定的管理制度,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医保结算。 【法律依据】: 《深圳市社会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社会保险费率由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其中失业保险费率为0.5%至3%,工伤保险费率为0.5%至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总和不超过个人工资的8%。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