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看这医生收红包的目的。如果医生利用职务之便,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的财务,为销售方谋取利益的,数额较大的是会构成非国家人员受贿罪的。如果只是收受患者表示感谢的红包则不为犯罪行为。 医生收红包后的反应可能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情况是提供优于其他患者的待遇,如提前获取住院床位、提前手术等;第二种情况是该怎样做还是怎样做,并没有特殊照顾患者。很明显,第一种情况符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更符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如果再加上“数额较大”,那么收红包的行为就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了。而第二种情况,由于不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基本条件,而不能按犯罪处理。当然,这种行为会因违反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而受到有相关行政处罚。可见,并不是所有的收红包行为司法都会介入。而且司法机关似乎也只是想制止而非制裁这一现象。至今尚未见到有医生因为收红包而获刑的新闻,这似乎可以反映司法机关的这个目的。 但医生收取病人及病人家属的红包,就算人情上说的过去,也是违法的。国家明文禁止医生收取患者红包。医生给别人看病是工作职责和使命,不管病患有没有给红包都应该竭尽全力给病患治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