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从描述来看,是可以掉头的。 因为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38条中的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所以结合描述来看,掉头信号灯亮绿灯,车辆在左转掉头车道,只要不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因此是可以掉头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