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人失踪了多久可以报警 1、人失踪二十四小时后可以报警。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有人身安全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随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失踪人员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是智障人士随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发生事故导致人员失踪,事故发生的当事人也可以立刻报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二、报警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报警一般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正在进行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如: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伤害、盗窃、贩毒、偷窃等; 2、正在进行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或紧急治安事件。如:扰乱商店、市场、车站、体育文化娱乐场所公共秩序、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结伙斗殴等; 3、火灾、交通事故; 4、自然灾害和各种意外事故; 5、举报各种犯罪行为及犯罪嫌疑人; 6、需要有人民警察到现场才能处置的事件; 7、人民群众的各种求助; 8、发生微小责任事故时; 9、突遇危难无力解决时; 10、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时。 11、遇到人身攻击时可以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