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少数民族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少数民族结婚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二婚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再婚需要提交的证件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现场复印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4、原配偶死亡的需带上原配偶死亡的证明。 5、再婚不需要带离婚证,复婚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二、婚姻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1、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三、结婚登记需要什么 中国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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