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籍所在地的房子卖了还有户籍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是要迁走,但是如果仅有这一处住房,房子卖掉后,户口没有别处住房可以落户,可以不要迁走,户口本不用变更,户籍处所仍然落在此房屋上。房子卖掉后,房主把户口迁到这处房子上,房主带着本人名字的房屋产权证在说明情况后,公安局户籍处可以另立户口本,不影响原来房主的户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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