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眺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也就是说,在经过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而且同为直行的,要注意“让右”原则,即左侧直行车辆要让右侧直行车辆。在经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注意避让,文明行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有避让行人或非机动车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