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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债务清算期限确定吗?
释义
    债权债务清算的公告期限是有限的,清算组需在成立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需要在接到通知书后的三十日内申报债权,未接到通知书的则需在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申报。申报债权时需提供相关事项和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的债务。
    法律分析
    债权债务清算的公告是有期限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拓展延伸
    债务清算程序中的期限如何确定?
    债务清算程序中的期限确定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债务清算方案来确定的。在债务清算程序中,首先需要制定债务清算方案,该方案应明确债务清算的目标、程序和期限等内容。根据债务清算方案,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协商确定债务清算的期限。另外,法律法规也对债务清算期限进行了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债务清算期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决定。因此,债务清算程序中的期限是根据法律法规、债务清算方案和法院审查决定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的。
    结语
    债务清算程序中的期限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债务清算方案来确定的。债权人应及时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算组会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债务清算方案应明确债务清算的目标、程序和期限等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法院审查决定,债务清算的期限可以进行调整。债务清算程序中的期限是确保债权人权益得到保护的重要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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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4: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