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贷活动需约定债务履行期限,期满后债务人需承担偿还责任。如未行使抵押权且超时效,抵押权消失。有些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如主债权仍存在,则抵押权亦存在。若超过诉讼时效期限未主张行使抵押权,则抵押权消失。 2、在借贷活动中,出借人需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需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某些债权人可能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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