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凭证和债务凭证的区别在哪 |
释义 | 法律概念不同: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债务凭证是指在信用活动中产生的、用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行使方式不同:债权凭证是在法院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它的作用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行使;而债务凭证的行使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的方式,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法律对于欠债不还的人怎么处理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履行债务的能力和下落。否则人民法院在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可能承担不能执行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债务人迟延行使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从属权利,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代位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对方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但该权利除外是债务人独有的。代位权的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正当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需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二、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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