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社保转出申请材料:1、居民身份证;2、社会保障卡;3、委托书;4、单位介绍信。办理转出业务,需先至市医保经办机构(或网办)申请打印《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并持该《凭证》及相关资料至新医保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转入,由其受理并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方可正式办结转出手续。 法律依据: 《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其职责是: (一)负责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二)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三)对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 (四)负责给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提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预算、决算编制建议; (六)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进行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检查和调查工作; (七)按国家规定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八)提供有关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 (九)负责办理国家及本省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