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用地使用期限有多久 |
释义 | 国有用地使用期限具体如下: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固定资产八大类包括的内容是: 1、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 2、一般办公设备,指企业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 3、专用设备,是指属于企业所有专门用于某项工作的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是指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和单位的业务书籍; 6、运输设备,是指后勤部门使用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 7、机械设备,主要是企业后勤部门用于自身维修的机床、动力机、工具等和备用的发电机等,以及计仪器、检测仪器和医院的医疗器械设备; 8、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划分,也可将以上各类适当划细,增加种类。 综上所述,无形资产有使用期限的,采用直线摊销法摊销,没有使用期限的,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不进行摊销。摊销与减值测试方法的采用是互斥的。固定资产是估计净残值后,按年限采取直线法等提取折旧,同时进行减值测试,对满足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要提取减值准备后重新计算折旧。提折旧与减值测试的方法是同时进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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