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金融管理局是中国国务院直属的行政管理机构,是国务院的组成部分,属于副部级单位。 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和实施金融监管政策,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促进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发展。国家金融管理局前身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3月18日组建而成。 金融局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拟订本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本区金融机构的政策措施和监管制度; 4、负责本区金融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5、负责金融风险分析研究,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 6、依法依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规范金融秩序; 7、负责推动本区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工作; 8、贯彻执行金融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地方金融机构数据统计制度。 综上所述,金融局是政府机构,是市政府的内设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应该加强行为监管,促进行为监管与制度监管形成有效合力,同时也需要加强市场宣传,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第四十一条 银行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应当遵循安全、稳健、合法、诚信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