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其收购的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范围内,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时,可以从事下列业务活动:(一)追偿债务;(二)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三)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四)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五)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六)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经营的业务范围是哪些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二)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三)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四)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五)发行金融债券;(六)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七)对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八)与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九)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风险提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建立系统规范的债转股各项业务经营制度,明确尽职调查、审查审批与决策流程,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债转股对象企业的真实情况,科学合理评估债权和拟投资股权的价值。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什么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能否资金拆借 只有以下机构可以进行资金拆借:下列金融机构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进入同业拆借市场:(一)政策性银行;(二)中资商业银行;(三)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四)城市信用合作社;(五)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六)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七)信托公司;(八)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九)金融租赁公司;(十)汽车金融公司;(十一)证券公司;(十二)保险公司;(十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十四)中资商业银行(不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授权的一级分支机构;(十五)外国银行分行;(十六)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机构。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保险公司的业务有以下的范围:(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证券业务:(一)证券经纪;(二)证券投资咨询;(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四)证券承销与保荐;(五)证券融资融券;(六)证券做市交易;(七)证券自营;(八)其他证券业务。风险提示:除证券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承销、证券保荐、证券经纪和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应当采取措施,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不得违反规定向客户出借资金或者证券。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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