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去世后,房产如何过户 |
释义 |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过户需办理继承公证、面积测绘和继承登记手续,包括提供相关材料并前往公证处、测绘部门和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最终获得更改权属的房产证明。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过户办理手续如下: 1、申请人持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明、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同时有遗嘱的带上遗嘱,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过户; 2、不动产登记机关受理后,审查相关材料; 3、申请人符合办理过户登记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准予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4、若是过户给夫妻另一方,需要提供一方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去办理过户手续; 5、若是过户给子女,还需要办理去办理继承公证等材料才能去进行过户。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证过户需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办案人员收件立案受理核发回执;审核完毕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拓展延伸 夫妻一方去世后,如何处理房产继承问题 夫妻一方去世后,处理房产继承问题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没有签订遗嘱或遗嘱无效,房产将按照继承法进行分割。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夫妻的子女享有优先继承权,如果没有子女,则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有权继承。在分割房产时,可以选择通过协议达成一致,或者通过法院进行分割。建议在处理房产继承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另外,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确保产权转移,避免产生纠纷和法律风险。请注意,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 结语 夫妻一方去世后,处理房产继承问题需依据当地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无遗嘱或遗嘱无效,按继承法分割。子女享优先继承权,无则父母、兄弟姐妹等有权继承。可协议或法院分割。建议咨询律师确保权益,及时过户避纷风险。操作步骤和法规因地异,应根据当地法律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登记程序 登记程序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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