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广州市停车场收费标准是:一类区域中小车每小时的停车费为三元,十二小时限价九元,月保为四百五十元;大车每小时的停车费为四元,十二小时限价十二元,月保为六百元;超大型车每小时的停车费为五元,十二小时限价十五元,月保为七百五十元。二类地区和三类地区的收费,低于一类地区。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