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1994-2003:等级保护政策环境营造
 1994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
 2003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明确指出“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2.2004-2006:等级保护工作开展准备
 2004-2006年,公安部联合四部委开展涉及65117家单位,共115319个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基础调查和等级保护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等级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3.2007-2010:等级保护工作正式启
 2007年6月,四部门联合出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2007年7月,四部门联合颁布《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
 第三十一条 对于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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