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队交警让我去处理可不可以不去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不去,但是最好去。我们在马路上开车的时候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就会赶到,对于事故进行责任认定。但是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在场的,如果双方当事人有一方不在场,警察无法开具责任认定书,对方也不知道如何去处理。这时候警察可以根据现场的状况定责。但是如果交警因此一直不予出具责任认定书也没有关系,还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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