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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哪些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1、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对当事人还有约束力。
    2、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有期限限制。
    3、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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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