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户口没迁入,儿子户口可以迁入广州吗? |
释义 | 广州已经实行了积分入户:在父母达到当地的积分入户条件,已经在当地登记为常住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才能办理投靠迁入,具体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16号):第十五条家庭团聚: (三)投靠父母1.投靠父母入户条件:符合政策生育,父母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1)父母一方或双方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 (2)25周岁以下未婚、未就业的独生子女。 (3)父母是在本市服役的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4)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以上,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本市,所有子女户口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因父母一方或双方迁入本市时隐(瞒)子女情况,遗留在外地的2013年8月1日前出生的未成年子女申请投靠父母来市入户的,父母户口须迁入本市5年以上。2.办理投靠父母入户所需证明材料投靠父母入户,除需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户口簿、身份证和父母本市计划生育证明、合法住所证明、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件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属16至19周岁在校初高中学生的,提供学校证明;属随继父母入户的,提供生父母离婚证明及经民政、公证部门确认的抚养协议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件。 (2)属25周岁以下未婚、未就业的独生子女的,还需提供未婚证明、学校在校证明或未就业证明(学校或街道、劳动部门、社保部门出具)、失业证。 (3)属随军的,还需提供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部出具的随军报告表。 (4)属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以上,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本市,所有子女户口均不在本市的,还需提供所有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属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还需提供申请人的本市计划生育证明;有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还需提供双方结婚证、配偶户口簿、身份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出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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