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2022 |
释义 | 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1、学生、儿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75%;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2、成年居民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照如下标准报销: 其中,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要求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1、住院(住院费—800或1300或1700的门槛费)*(85%【在职的】或90%【退休的】)。自费药除外。 2、门诊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3、大额医疗保险: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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