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维护宗教活动正常秩序抵制什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维护宗教活动正常秩序,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法律依据: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 第六条 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二)接受宗教事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依法管理; (三)遵守宗教团体制定的规章制度,接受所在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 (四)服务信教公民,引导信教公民爱国守法; (五)维护宗教活动正常秩序,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六)维护和促进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之间的和睦;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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