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结婚前获得的收入不属于共同财产,即使结婚后也不会改变财产性质。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均为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婚后使用婚前的钱购买车辆不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夫妻在结婚前所获得的个人收入属于个人财产,即使夫妻日后结婚,财产性质也不会发生变化。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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