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美术类 180分;编导制作类 115分;书法类 190分;艺术舞蹈 140分;国际标准舞 140分。艺考指在高考过程中,艺术类的高等教育专业在招生中需要对考生进行艺术专业基础条件的专门考试。主要有地区联考和招生院校的校考两类考试方式。地区的艺术类联考,考试成绩会有许多学校承认,避免了每个学校都要组织校考的麻烦,也统一了地区专业考试的衡量标准;校考则是招生院校自主决定的考试,一般需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认可为独立招生院校,才有自主招生决定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三)抄袭他人答案的;(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