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居2年以上并且判定无感情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成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分居多年怎么起诉离婚 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可以判决离婚。需要注意的是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果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只是名分。因此,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分居二十多年怎么离婚 分居二十多年是需要看离婚的方式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则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如果是起诉到法院的,则需要离婚起诉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如果有子女和财产纠纷的还需要子女出生证明以及财产及债务清单等。分居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社会原因造成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二是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分居的。第一种情况,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第二种情况,如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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