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以上起诉离婚 |
释义 |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其实家庭纠纷很难举证。尤其是在婚姻分居的情况下,三口之家中唯一的证人就是孩子。如果孩子年龄太小,没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就没有唯一的“证人”,因为法律明确要求:“不能正确表达意愿的,不能成为证人。”根据法律要求,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书证、物证、物证七种形式,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证人证言,其他六种证据方式中的任何一种都可以。例如,谈论相关内容的信件、日记、录音带和录像带与证人证言具有相同的证据力。 一、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分居两年? 分居两年需要的证据是证明双方没有共同生活的证据。如果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双方来往的书信、知情的证人证言等证据,可以证明双方已经两年时间没有共同居住、生活的,就是证明了分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婚内出轨的有效证据是什么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能证明出轨。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邮件、婚外情一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邮件;2、物证:婚外情一方会第三者亲密的照片、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等;3、视听资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众场合亲密的录像、有婚外情一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4、证人证言:婚外情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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