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生迟到罚款不合法,应该向教育局和学校反映。 罚款是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货币而使其遭受一定经济利益损失的处罚形式。罚款要求违法者缴纳的钱款应当是其合法收入,而对违法所得的收入则应适用没收这种处罚。罚款是制裁手段而不是执行措施,因而与执行罚相区别。罚款的目的是制裁违法行为人,告诫其以后不再重犯,而执行罚的目的在于迫使行为人履行义务,使不履行义务的人承担新的持续不断的给付义务,从而促使其履行义务。罚款是适用最广泛的处罚形式,主要适用于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行政违法行为,或者适用于通过剥夺违法者财产来补偿因违法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八条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