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迟到罚款是否违法? |
释义 | 老师对学生罚钱违法。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义务。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学生的财产权。教师损坏学生财物、没收学生财物、乱罚款、乱收费等都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我们公司迟到罚款前十分钟每分钟5块,十分钟后每分钟10块? 员工迟到罚款不合法,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只有国家行政机关才可以施行,公司没有这个权利。但是如果公司规章制度里明确表示,员工迟到会扣除一定的奖金,并且规章制度是和职工代表大会和全体职工谈论的,最终的结果已经进行公示。在这种情况下员工迟到,公司是可以依照规章制度扣除一定的奖金。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有哪些方法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2、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老师让学生走读怎么办? 老师不让学生上课是违法的,学生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国家的适龄儿童、少年有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老师罚学生抄几千遍单词,算体罚 老师体罚学生,如果造成学生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的,算犯罪,属于故意伤害罪。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法律依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没有背完书,老师把学生留下,不给学生吃午饭,这是违法的吗? 老师不让学生吃饭算违法行为。可以向教育局或者学校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老师骂学生不是人,学生说你也是老师就打学校体罚学生违法 老师体罚学生违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不得歧视学生,在教育、管理中不得使用任何贬损、侮辱学生及其家长或者所属特定群体的言行、方式。《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尊重学生名誉,保护和培育学生的荣誉感、责任感,表彰、奖励学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教育、管理中不得使用任何贬损、侮辱学生及其家长或者所属特定群体的言行、方式。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尊重学生名誉,保护和培育学生的荣誉感、责任感,表彰、奖励学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教育、管理中不得使用任何贬损、侮辱学生及其家长或者所属特定群体的言行、方式。《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尊重学生名誉,保护和培育学生的荣誉感、责任感,表彰、奖励学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教育、管理中不得使用任何贬损、侮辱学生及其家长或者所属特定群体的言行、方式。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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