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位知道关于公租房调换需要什么资料呢?
释义
    屋产权单位每年会在3月和9月集中受理调整,承租家庭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提交户口本、结婚或离婚证明等相关材料。经过审核后,申请调整的情况还会在公租房小区公示10天,没有异议后才能通过。通过审核的申请调整家庭将进行登记排序,有套型匹配的空置房源可以直接予以调整。排序原则是按照通过审批的时间,在时间一致的家庭中,住房面积小的优先安排。两个公租房租户互相调换住房,必须套型同样,承租家庭各方按照“平等自愿、无偿调换、统一管理”的原则,才可以进行公租房的调换。针对租户租住的公租房与自己上班的单位距离太远,或与孩子上学的学校太远等实际问题,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即将实施的调换试点就是为了解决这部分群体的问题,今后公租房政策会向着更加方便百姓,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率的方向发展。
    哪位知道沈阳房产买卖需要什么资料呢?
    如果你要买房的话,你可以打电话给中介,告诉他你要什么地段、环境等等,然后他就会查找信息,一般要多久不清楚,找到就会打电话给你,叫你去看房子,如果你满意的话就可以办手续了,分期还是一次付清就看你的了。卖房的我就不清楚了,一般打个电话给中介就行了。
    成都公租房买房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1、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
    2、身份证
    3、居住证
    4、劳动(聘用)合同
    5、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收入证明(有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
    7、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8、等相关证明材料。
    重庆哪里公租房呢?
    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如何变更公租房资料
    1、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公租房申请更改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4、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成都公租房申请人还需要上交哪些资料
    1、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
    2、所需办理资料:主申请人据实填写《成都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申请人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授权有关部门调查、公示其家庭(个人)住房、收入等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家庭的,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住证(非成都市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2)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单身居民的,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承诺)、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年满35周岁且无工作的单身居民及无工作的优抚对象或已成年的孤儿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3)申请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供申请人居住证(含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查询并打印的积分结果)、婚姻证明(未婚承诺)、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的,须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18: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