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购房合同时在房地产合同中做备注 |
释义 | 买房签合同时要在备注上加上以下事项: 1、贷款不到,合同作废,返还订金。 2、相关尾款要在交房时扣除应扣费用后再交付。 3、二手房买卖时,卖家在交房之前必须把户口迁出。 4、房款应当包括所有费用,交房前不得再有其他费用等。 一、置业者在哪些情况下有权退房 置业者下列情况下有权退房: 第一,延迟交房。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第二,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第三、无法得到贷款。在签订合同时,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二、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有以下: 1、买房前到房产部门检验卖家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2、检查房屋质量; 3、看房子周边的配套设施,菜市场、医院、学校、公交车等是否健全,衣食住行是否方便; 4、验证产权证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5、确认产权的完整性就是要判断其房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 一、二手房买卖的一般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 2、卖方提供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交易双方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7、银行贷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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