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卖房如果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一般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具体是否应同时到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卖房需要夫妻双方到场。不管房产证上是否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卖房人是夫妻中的一方,那在卖房时候就需要另一方到场。如果不能到场,就一定要向买家出示不能到场一方的委托书或同意卖房的书面证明。 买家应了解房屋情况。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也可以看购房时的相关凭据,比如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作为辅助证据以确认房屋产权归属。注意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署名。如果有两个人,在签订后边的合同时就需要有两个人的名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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