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去世的房产怎么交易 |
释义 | 夫妻一方去世后,房产办理过户登记需要先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申请材料准备好后,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缴纳税款后,即可领取房产证。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登记事项自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之日起完成。登记完成后,应向申请人颁发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或登记证书。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办理过户登记交易流程如下: 1、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必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存量合同; 3、房产过户申请材料交给房产局后,按照收据日期缴纳税款; 4、缴纳房产过户税后,即可领取房产证。 《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事项自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之日起完成。房地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法向申请人颁发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或者登记证书。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共同获得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在夫妻离婚、其中一方去世或其他情况下,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或处理。如果是离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是其中一方去世,遗产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或法律规定进行财产继承和分割。无论是哪种情况,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公正合理。 结语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办理过户登记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准备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缴纳税款后即可领取房产证。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按法律规定进行分割或处理,离婚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达成协议,去世可通过遗嘱或法律规定进行财产继承和分割,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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