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别人欠钱的可以直接向其索要欠款;如果对方不还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起诉后要注意搜集对方欠款,以及欠款尚未归还的证据,如可以提供借条、借款合同等证据材料。如果法院判决后,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还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或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对方还款。需要注意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债权人。 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而且,督促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 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6.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7.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