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带行驶证扣1分。 法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一次记一分。同时对于未带行驶证上路的行为,交警有权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行驶证。 没带行驶证上路的处罚: 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分。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依照规定处罚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1分。 综上所述,驾驶机动车不带行驶证,扣1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