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急性肝炎是在保险购买之后发生的,是否需要告知保险公司?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有告知义务,即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已知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如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如果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发生急性肝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告知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投保人有告知义务。投保人应当在投保时如实告知已知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对保险公司提出的询问应当如实告知。如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3.《医疗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不得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事项无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4.《医疗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医疗保险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合同成立,当事人应当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综上所述,如果急性肝炎是在保险购买之后发生的,投保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不能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同时,投保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提供与保险事项无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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