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3岁女孩跟16岁孩子发生性关系 |
释义 | 一、13岁女孩跟16岁孩子发生性关系 这个事情也没这么严重 1.在网上找到说成年男子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孩同居就算是强奸罪是真的吗。这句话绝对是错的,刑法上只规定明知女方未满14周岁而与之发生性关系为强奸,但是绝对没说只要同居就是强奸,毕竟同居和发生性关系还是有差别的 另外强奸罪的构成要求男方达到14周岁以上,如果你16岁了就说明你是能成为强奸罪主体的 2.派出所可以先行拘留,拘留一般在14天左右,不会到37天因为你不属于拘留37天的情况。如果涉嫌犯罪的话一般会转为逮捕,不犯罪的话会放人 3.怎么解决:如果没有发生性关系,只有同居的话是不犯罪的,有没有发生关系女方最清楚,如果女方不说男方自然不会有事。但是你既然上网问,那多半就是发生了关系的,即使发生关系也没事,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少男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在恋爱过程中,偶尔发生自愿的性交行为的,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根据司法解释你这样的行为基本不会以犯罪论处 总之一句话放心吧,恋爱中的人自愿发生关系,基本不会被认为情节严重危害性大的,况且有司法解释明文规定,在实践中你这样的案子不会以强奸罪论处的 建议你多看看刑法原文及其司法解释才是王道,网络上的解答水平参差不齐,不少连几岁需要负什么刑事责任都搞不清白的人也出来解答,难免会混淆视听。鉴于你已经被刑拘,建议你请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有关犯罪的事宜可以向刑事律师询问,另外也可以让他帮你申请取保候审,就不用在里面蹲着等了 还是那句话,宽心吧没事的。有时间多找律师和女方家属沟通,这样对事情的解决也帮助很大的。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蹂躏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的,以蹂躏论,从重处罚。蹂躏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蹂躏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蹂躏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蹂躏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招致被害人重伤、丧命或者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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