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保险合同中对肝硬化的定义与医生不一致,会给保险理赔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如果保险合同中对肝硬化的定义与医学界公认的定义一致,保险公司不得以自己的定义为准,否则将违反《保险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保险合同中条款与被保险人所购买的保险标的或者事故的性质、原因、程度、结果不相符合的理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对肝硬化的定义应与医学界公认的定义一致,否则将违反《保险法》的规定。 3.《民法典》第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履行中应当诚实、信用、善意,不得采取欺诈、虚假陈述等不正当手段。 因此,如果保险合同中对肝硬化的定义与医学界公认的定义一致,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投保并缴纳保费的,保险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如果保险合同中对肝硬化的定义与医生不一致,且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能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导致理赔申请被拒绝,保险公司可以以合同约定为由拒绝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