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去公安局办身份证的话,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是可以办理的。一般办理身份证都是派出所行政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到12:00;下午15:30到17:30,这个时间段办理的。办理身份证应该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居民户口薄; 2、本人的彩色寸头照;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需要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身份证。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持所需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办理身份证具体流程如下: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长期身份证办理期限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有时候可能一个月左右就可以领取。临时身份证办理期限为三天内,但目前一般当天可以领取。加急身份证办理时间为一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