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指的是军人服义务兵役期间,入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每年会给军人家庭一些补助,少则几千多则几万,视地方财政而定,个别地方可能还没有,一般是仅服义务兵役期间才有,不过有的地方财政好的,士官期间也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