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福利房申请资格 |
释义 | 深圳申请福利房的核心条件包括:本市户籍、具有赡养关系、无自有住房和建房用地、未购买政策性住房或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连续两年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法律分析 深圳申请福利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拓展延伸 深圳福利房政策解读 深圳福利房政策解读是指对深圳市福利房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和解释。根据深圳市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福利房。申请人需满足一定的年龄、户籍、收入等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程序。福利房政策旨在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提供经济适用房或其他形式的住房保障。政策解读将详细介绍福利房申请的资格条件、申请流程、审核标准等相关信息,帮助申请人了解福利房政策的具体内容,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资格,并进行相应的申请步骤。 结语 深圳福利房政策解读,为申请人提供了明确的资格条件和申请流程。符合本市户籍、有赡养关系、无自有住房和建房用地的居民,可申请福利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需连续两年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政策解读详细介绍了福利房申请的审核标准,帮助申请人了解自身是否符合条件,并指导申请步骤。福利房政策旨在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提供经济适用房或其他住房保障。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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