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重大刑事案件是指犯罪情节严重的案件。主要包括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