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异议的,可向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负责超限运输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的机构进行申诉。 申诉经核实后,不改变原认定结论的,予以公布;改变原认定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八条 超限的执法主体是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