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调解必须基于双方自愿,如果一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就不应再调解。所以原告可以不去,法庭也无法调解。调解不是 诉讼 必经程序,开庭调解对方不来,无法进行法庭调解,会择日宣判。 《 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