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
释义 | 首先我们要明确两个概念,被告是民事案件中被起诉一方的称谓,被告人是刑事案件中被追诉犯罪的一方的称谓。 1、大多数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都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开庭的时候都会从看守所直接去法庭开庭。只有刑事公诉案件中没有被拘留并逮捕的嫌疑人和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被告人不出庭,出现这样的情况,法院会拘传或中止审理,待被告人到庭后继续审理。 2、被告不到场的有以下处理办法:1.法院可以拘传他到庭。2.必要时可以缺席判决。 一、如果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场怎么办 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场根据对方情况而定。根据许多离婚案件中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种类型:1、被告人因下落不能通知其到庭的;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并告知自己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出庭。对于第一类离婚案件,被告人因失踪不能被告人出庭。法院的处理方式: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当事人不能出庭并作出可以公示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则公示期满即表示已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 二、被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什么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包括: 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3、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4、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5、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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