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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以后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释义
    被告不出庭,一般可以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1、被告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被告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恶果;
    2、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
    3、判决后被告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执行期限一般六个月内,案情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有终结。
    一、法院开庭的程序一般如下:
    1、开庭时,法官会先看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然后宣读一系列法庭审理规则,询问双方是否要求法庭方面的人员需要回避等等,一般情况不需回避;
    2、法官要求原告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并出示证据;
    3、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作出反驳,并出示证据。
    4、法官分别询问原告和被告关于案件的证据,有什么观点和看法或反驳;
    5、原告和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互相辩论。
    6、辩论完毕,法官会向双方询问是否愿意调解解决纠纷,如果双方愿意调解并能调解成功的,法官会出具调解书,双方签名之后生效。如果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则法官不再调解。
    7、整个庭审过程,有书记员记录双方各自的发言。如果其中一方不愿调解,那么在各自发表完毕陈述后,书记员将庭审的记录打印出来,要求双方看过有没有跟在庭审过程发表的言语有出入,双方看完或修改完成庭审笔录之后,庭审结束。
    二、出现如下情况一般可以不出庭:
    1、未成年人;
    2、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方便的;
    3、其证言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
    4、有其他原因的证人,并且不出庭作证应经法庭允许。
    综上所述,被告人不出庭被告人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处理,只要违法事实成立,并且证据充分的是可以直接判决的,后期可以根据实际来进行强制执行,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司法机关在审查有关违法行为后判决处理。
    一、庭审合议庭的人数为何强制规定只能是单数
    庭审合议庭的人数为何强制规定只能是单数,这是为了避免出现不同的意见时能分出多少。
    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即开庭审理)、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开庭审理的结果就是裁判(即判决或裁定),法院做出的裁判在满足生效的条件后即成为生效裁判,生效裁判进入执行程序予以执行。
    庭审的具体步骤如下:
    一、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二、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三、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四、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五、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1、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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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1:5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