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责任有四种: 1、轻微事故; 2、一般事故; 3、重大事故; 4、特大事故。 每一种类型的交通事故都有其特定的标准,按照标准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